他被死死按住,綁在椅子上。
被迫觀看了整整兩個小時,自己至親的母親和姐姐,如何被那群畜生輪番凌辱。
姜峰的指節,捏得發白。
新聞里寫,王明皓掙脫了繩索,當場捅死了那個老大,捅傷了另外兩人。
網絡上,流傳著兩個版本。
死者家屬稱,王明皓是蓄意帶刀,上門尋仇。
而王明皓的供詞是,他在掙脫后,對方頭目先掏刀刺向他,刀被打落,他才撿起刀反殺。
正當防衛。
但,現場沒有錄像。
所有在場的“證人”,都一口咬定,王明皓是自己帶刀殺人。
最致命的是,警方在刀柄上,只檢驗出了王明皓一個人的指紋。
而那把刀,來源也被查得一清二楚。
正是他母親燒烤攤上,那把用來切肉的刀。
所有證據,形成了一個完美的閉環。
檢方以“故意殺人罪”提起公訴。
一審判決結果,如同巨石,狠狠砸在新聞頁面的最下方。
——判處王明皓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。
姜峰的目光,越過那些冰冷的判決文字,定格在了配圖上。
王明皓母親滿臉淚水,癱軟在地。
她身邊,同樣淚流滿面的姐姐王海燕,死死地抱著她。
法庭中央,那個身形瘦弱、戴著手銬的文靜少年,正朝著母親的方向,重重磕頭。
照片的另一角,那位被稱為天海“正義律師”的秋穎,紅著眼眶,淚痕劃過臉頰,正指著王明皓,似乎在對法官做著最后的、無力的爭辯。
最終,她掩面而泣。
那張照片,充滿了絕望和蒼白。
姜峰看完整個案件的始末,陷入了長久的沉默。
這個案子,是前世“辱母案”與“昆山龍哥反殺案”的結合體。